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四级工厂围绕须覆盖全部五个环节。《通知》要求,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可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
其中,《通知》对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要求:(一)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有关中央企业制定本集团智能工厂培育计划和支持措施,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共同组织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四)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由所在地区或所属中央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kaiyun体育全站 Kaiyun登录网页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2),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其中:
(一)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有关中央企业制定本集团智能工厂培育计划和支持措施,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共同组织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四)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由所在地区或所属中央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
1.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1.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集团的项目推荐工作。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3. 推荐单位应于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4.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和宣传推广。
5.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6. 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开展场景、车间、工厂、供应链等多层级的应用示范”,并对示范引领行动提出了三项具体的量化目标:到2025年,1)遴选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示范工厂;2)培育150家以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3)建成120个以上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十四五”期间,钢铁行业亟需发挥智能工厂标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评价遴选出一批智能化改造成效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标杆工厂,为提升全行业的智能制造水平总结提炼标杆经验模型。与之协调配合的,是行业智能制造先进经验的沉淀总结,转化为标准体系的建设和标准研制工作。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作为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的成员单位,张龙强院长作为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将在“十四五”期间结合钢铁行业智能制造的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研究院的智力资源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积极汇聚行业各方资源,从以下三方面为国家和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汇聚钢铁行业生产企业、科研院校、系统服务供应商等各领域专家人才,加强对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趋势的研判,为国家制定智能制造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支撑。
在行业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理念普及、先进技术研讨、成功经验推广等工作,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有关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的重要政策文件,支撑行业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作为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向,努力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钢铁+智能制造”发展生态。
做好智能制造技术在钢铁行业应用的研究咨询工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智能化进程。依托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智能制造领域供应商等多方资源,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持续推进智能制造的深化实施,打破工序边界、时空边界,培育全流程钢铁行业智能工厂标杆。联合行业优势企业探索打造开放的、界面友好的、适用于钢铁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生态平台,推进实现以柔性制造、远程协同、价值共享为特征的新型制造模式。
总结试点示范先进经验,形成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路线图。制定《钢铁行业智能工厂参考架构》、《钢铁行业智能工厂评价导则》等系列标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总结出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为行业普及奠定基础,为国家、行业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标杆遴选工作提供可信的支撑依据。
充分发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资深专家团队的作用,对智能制造行业应用领域的国家政策、标准体系、标准研制等方面进行持续的跟踪研究,使标准化与智能化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建立合理有效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评价指标体系,从考核、评优、引资等方面调动企业研制、应用智能制造标准的积极性,推动行业广泛应用。
为积极参与钢铁kaiyun体育全站 Kaiyun登录网页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的企业提供国家标准化政策咨询、标准化对象和范围的可研、标准技术资料对比分析、标准化知识培训等专业服务。通过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实现高质量的标准研制,进而更好地引领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